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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立海智工作站

依据珠海市海智工作站管理办法(试行),各区科协、基层科协组织,海外科技人才集中或者对海外科技资源需求迫切的企事业单位、社会组织可申报建立市科协海智工作站,工作站原则上每年申报一次。

(一)申报条件

1、具有联系海外科技团体和科技人员、发挥海外科技人员的智力优势为经济建设服务的能力;

    2、能够利用海外资源发展本地或本单位的经济,在政府和主管部门支持下独立开展工作;

    3、申报单位领导重视,具备相应的基础和条件(人员、经费、办公条件)。

(二)需提交的材料

1、海智工作申报报告书(依托单位基本情况、建站目的、可行性及工作设想);

2、海智工作站申请表;

3、依托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;

4、工作站相关制度。

  (三)办理流程。

申请人——从市科协学会服务平台向学会学术部提交资料——学会学术部初审,提出拟办意见——提交市科协相关会议审核——是否同意建立——反馈申请单位。

(三)办理时限。

  20个工作日。

(四)联系方式。

电话:0756-3353400(市科协学会学术部)

邮箱:skxxhb@zhuhai.gov.cn

  

附件1:[珠海市科协海智工作站管理办法(试行).docx]
附件2:[珠海市海智工作站申请表.docx]